出埃及記第22章

  1. 人 若 偷 牛 或 羊 , 無 論 是 宰 了 , 是 賣 了 , 他 就 要 以 五 牛 賠 一 牛 , 四 羊 賠 一 羊 。
  2. 人 若 遇 見 賊 挖 窟 窿 , 把 賊 打 了 , 以 至 於 死 , 就 不 能 為 他 有 流 血 的 罪 ;
  3. 若 太 陽 已 經 出 來 , 就 為 他 有 流 血 的 罪 。 賊 若 被 拿 , 總 要 賠 還 ; 若 他 一 無 所 有 , 就 要 被 賣 , 頂 他 所 偷 的 物 。
  4. 若 他 所 偷 的 , 或 牛 , 或 驢 , 或 羊 , 仍 在 他 手 下 存 活 , 他 就 要 加 倍 賠 還 。
  5. 人 若 在 田 間 或 在 葡 萄 園 裡 放 牲 畜 , 任 憑 牲 畜 上 別 人 的 田 裡 去 吃 , 就 必 拿 自 己 田 間 上 好 的 和 葡 萄 園 上 好 的 賠 還 。
  6. 若 點 火 焚 燒 荊 棘 , 以 致 將 別 人 堆 積 的 禾 捆 、 站 著 的 禾 稼 , 或 是 田 園 , 都 燒 盡 了 , 那 點 火 的 必 要 賠 還 。
  7. 人 若 將 銀 錢 或 家 具 交 付 鄰 舍 看 守 , 這 物 從 那 人 的 家 被 偷 去 , 若 把 賊 找 到 了 , 賊 要 加 倍 賠 還 ;
  8. 若 找 不 到 賊 , 那 家 主 必 就 近 審 判 官 , 要 看 看 他 拿 了 原 主 的 物 件 沒 有 。
  9. 兩 個 人 的 案 件 , 無 論 是 為 甚 麼 過 犯 , 或 是 為 牛 , 為 驢 , 為 羊 , 為 衣 裳 , 或 是 為 甚 麼 失 掉 之 物 , 有 一 人 說 :  這 是 我 的 ' , 兩 造 就 要 將 案 件 稟 告 審 判 官 , 審 判 官 定 誰 有 罪 , 誰 就 要 加 倍 賠 還 。
  10. 人 若 將 驢 , 或 牛 , 或 羊 , 或 別 的 牲 畜 , 交 付 鄰 舍 看 守 , 牲 畜 或 死 , 或 受 傷 , 或 被 趕 去 , 無 人 看 見 ,
  11. 那 看 守 的 人 , 要 憑 著 耶 和 華 起 誓 。 手 裡 未 曾 拿 鄰 舍 的 物 , 本 主 就 要 罷 休 , 看 守 的 人 不 必 賠 還 。
  12. 牲 畜 若 從 看 守 的 那 裡 被 偷 去 , 他 就 要 賠 還 本 主 ;
  13. 若 被 野 獸 撕 碎 , 看 守 的 要 帶 來 當 作 證 據 , 所 撕 的 不 必 賠 還 。
  14. 人 若 向 鄰 舍 借 甚 麼 , 所 借 的 或 受 傷 , 或 死 , 本 主 沒 有 同 在 一 處 , 借 的 人 總 要 賠 還 。
  15. 若 本 主 同 在 一 處 , 他 就 不 必 賠 還 ; 若 是 雇 的 , 也 不 必 賠 還 , 本 是 為 雇 價 來 的 。
  16. 人 若 引 誘 沒 有 受 聘 的 處 女 , 與 她 行 淫 , 他 總 要 交 出 聘 禮 , 娶 她 為 妻 。
  17. 若 女 子 的 父 親 決 不 肯 將 女 子 給 他 , 他 就 要 按 處 女 的 聘 禮 , 交 出 錢 來 。
  18. 行 邪 術 的 女 人 , 不 可 容 她 存 活 。
  19. 凡 與 獸 淫 合 的 , 總 要 把 他 治 死 。
  20. 祭 祀 別 神 , 不 單 單 祭 祀 耶 和 華 的 , 那 人 必 要 滅 絕 。
  21. 不 可 虧 負 寄 居 的 , 也 不 可 欺 壓 他 , 因 為 你 們 在 埃 及 地 也 作 過 寄 居 的 。
  22. 不 可 苦 待 寡 婦 和 孤 兒 。
  23. 若 是 苦 待 他 們 一 點 , 他 們 向 我 一 哀 求 , 我 總 要 聽 他 們 的 哀 聲 ,
  24. 並 要 發 烈 怒 , 用 刀 殺 你 們 , 使 你 們 的 妻 子 為 寡 婦 , 兒 女 為 孤 兒 。
  25. 我 民 中 有 貧 窮 人 與 你 同 住 , 你 若 借 錢 給 他 , 不 可 如 放 債 的 向 他 取 利 。
  26. 你 即 或 拿 鄰 舍 的 衣 服 作 當 頭 , 必 在 日 落 以 先 歸 還 他 ;
  27. 因 他 只 有 這 一 件 當 蓋 頭 , 是 他 蓋 身 的 衣 服 , 若 是 沒 有 , 他 拿 甚 麼 睡 覺 呢 ? 他 哀 求 我 , 我 就 應 允 , 因 為 我 是 有 恩 惠 的 。
  28. 不 可 毀 謗 神 , 也 不 可 毀 謗 你 百 姓 的 官 長 。
  29. 你 要 從 你 莊 稼 中 的 穀 和 酒 醡 中 滴 出 來 的 酒 拿 來 獻 上 , 不 可 遲 延 。 你 要 將 頭 生 的 兒 子 歸 給 我 。
  30. 你 牛 羊 頭 生 的 , 也 要 這 樣 , 七 天 當 跟 著 母 , 第 八 天 要 歸 給 我 。
  31. 你 們 要 在 我 面 前 為 聖 潔 的 人 , 因 此 , 田 間 被 野 獸 撕 裂 牲 畜 的 肉 , 你 們 不 可 吃 , 要 丟 給 狗 吃 。
     

主頁  |  前頁  |  下一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