利未記第22章

  1. 耶 和 華 對 摩 西 說 :
  2. " 你 吩 咐 亞 倫 和 他 子 孫 說 : ' 要 遠 離 以 色 列 人 所 分 別 為 聖 歸 給 我 的 聖 物 , 免 得 褻 瀆 我 的 聖 名 。 我 是 耶 和 華 。
  3. 你 要 對 他 們 說 : 你 們 世 世 代 代 的 後 裔 , 凡 身 上 有 污 穢 , 親 近 以 色 列 人 所 分 別 為 聖 歸 耶 和 華 聖 物 的 , 那 人 必 在 我 面 前 剪 除 。 我 是 耶 和 華 。
  4. 亞 倫 的 後 裔 , 凡 長 大 痲 瘋 的 , 或 是 有 漏 症 的 , 不 可 吃 聖 物 , 直 等 他 潔 淨 了 。 無 論 誰 摸 那 因 死 屍 不 潔 淨 的 物 (註 : "物 "或 作 "人 ") , 或 是 遺 精 的 人 ,
  5. 或 是 摸 甚 麼 使 他 不 潔 淨 的 爬 物 , 或 是 摸 那 使 他 不 潔 淨 的 人 ( 不 拘 那 人 有 甚 麼 不 潔 淨 ) ,
  6. 摸 了 這 些 人 、 物 的 , 必 不 潔 淨 到 晚 上 。 若 不 用 水 洗 身 , 就 不 可 吃 聖 物 。
  7. 日 落 的 時 候 , 他 就 潔 淨 了 , 然 後 可 以 吃 聖 物 , 因 為 這 是 他 的 食 物 。
  8. 自 死 的 或 是 被 野 獸 撕 裂 的 , 他 不 可 吃 , 因 此 污 穢 自 己 。 我 是 耶 和 華 。
  9. 所 以 他 們 要 守 我 所 吩 咐 的 , 免 得 輕 忽 了 , 因 此 擔 罪 而 死 。 我 是 叫 他 們 成 聖 的 耶 和 華 。
  10. 凡 外 人 不 可 吃 聖 物 , 寄 居 在 祭 司 家 的 , 或 是 雇 工 人 , 都 不 可 吃 聖 物 。
  11. 倘 若 祭 司 買 人 , 是 他 的 錢 買 的 , 那 人 就 可 以 吃 聖 物 ; 生 在 他 家 的 人 也 可 以 吃 。
  12. 祭 司 的 女 兒 若 嫁 外 人 , 就 不 可 吃 舉 祭 的 聖 物 。
  13. 但 祭 司 的 女 兒 若 是 寡 婦 或 是 被 休 的 , 沒 有 孩 子 , 又 歸 回 父 家 , 與 她 青 年 一 樣 , 就 可 以 吃 她 父 親 的 食 物 ; 只 是 外 人 不 可 吃 。
  14. 若 有 人 誤 吃 了 聖 物 , 要 照 聖 物 的 原 數 加 上 五 分 之 一 , 交 給 祭 司 。
  15. 祭 司 不 可 褻 瀆 以 色 列 人 所 獻 給 耶 和 華 的 聖 物 ,
  16. 免 得 他 們 在 吃 聖 物 上 自 取 罪 孽 , 因 為 我 是 叫 他 們 成 聖 的 耶 和 華 。 ' "
  17. 耶 和 華 對 摩 西 說 :
  18. "你 曉 諭 亞 倫 和 他 子 孫 , 並 以 色 列 眾 人 說 : '以 色 列 家 中 的 人 , 或 在 以 色 列 中 寄 居 的 , 凡 獻 供 物 , 無 論 是 所 許 的 願 , 是 甘 心 獻 的 , 就 是 獻 給 耶 和 華 作 燔 祭 的 ,
  19. 要 將 沒 有 殘 疾 的 公 牛 , 或 是 綿 羊 , 或 是 山 羊 獻 上 , 如 此 方 蒙 悅 納 。
  20. 凡 有 殘 疾 的 , 你 們 不 可 獻 上 , 因 為 這 不 蒙 悅 納 。
  21. 凡 從 牛 群 或 是 羊 群 中 , 將 平 安 祭 獻 給 耶 和 華 , 為 要 還 特 許 的 願 , 或 是 作 甘 心 獻 的 , 所 獻 的 必 純 全 無 殘 疾 的 , 才 蒙 悅 納 。
  22. 瞎 眼 的 、 折 傷 的 、 殘 廢 的 、 有 瘤 子 的 、 長 癬 的 、 長 疥 的 都 不 可 獻 給 耶 和 華 , 也 不 可 在 壇 上 作 為 火 祭 獻 給 耶 和 華 。
  23. 無 論 是 公 牛 是 綿 羊 羔 , 若 肢 體 有 餘 的 , 或 是 缺 少 的 , 只 可 作 甘 心 祭 獻 上 ; 用 以 還 願 , 卻 不 蒙 悅 納 。
  24. 腎 子 損 傷 的 , 或 是 壓 碎 的 , 或 是 破 裂 的 , 或 是 騸 了 的 , 不 可 獻 給 耶 和 華 。 在 你 們 的 地 上 也 不 可 這 樣 行 。
  25. 這 類 的 物 , 你 們 從 外 人 的 手 , 一 樣 也 不 可 接 受 作 你 們 神 的 食 物 獻 上 , 因 為 這 些 都 有 損 壞 有 殘 疾 , 不 蒙 悅 納 。 ' "
  26. 耶 和 華 曉 諭 摩 西 說 :
  27. "才 生 的 公 牛 , 或 是 綿 羊 , 或 是 山 羊 , 七 天 當 跟 著 母 ; 從 第 八 天 以 後 , 可 以 當 供 物 蒙 悅 納 , 作 為 耶 和 華 的 火 祭 。
  28. 無 論 是 母 牛 是 母 羊 , 不 可 同 日 宰 母 和 子 。
  29. 你 們 獻 感 謝 祭 給 耶 和 華 , 要 獻 得 可 蒙 悅 納 。
  30. 要 當 天 吃 , 一 點 不 可 留 到 早 晨 。 我 是 耶 和 華 。
  31. 你 們 要 謹 守 遵 行 我 的 誡 命 。 我 是 耶 和 華 。
  32. 你 們 不 可 褻 瀆 我 的 聖 名 , 我 在 以 色 列 人 中 , 卻 要 被 尊 為 聖 。 我 是 叫 你 們 成 聖 的 耶 和 華 ,
  33. 把 你 們 從 埃 及 地 領 出 來 , 作 你 們 的 神 。 我 是 耶 和 華 。 "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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