历代志下第31章

  1. 这 事 既 都 完 毕 , 在 那 里 的 以 色 列 众 人 就 到 犹 大 的 城 邑 , 打 碎 柱 像 、 砍 断 木 偶 , 又 在 犹 大 、 便 雅 悯 、 以 法 莲 、 玛 拿 西 遍 地 , 将 邱 坛 和 祭 坛 拆 毁 净 尽 。 于 是 , 以 色 列 众 人 各 回 各 城 , 各 归 各 地 。
  2. 希 西 家 派 定 祭 司 利 未 人 的 班 次 , 各 按 各 职 献 燔 祭 和 平 安 祭 , 又 在 耶 和 华 殿 ( 注 : 原 文 作 "营 " )门 内 事 奉 、 称 谢 、 颂 赞 耶 和 华 。
  3. 王 又 从 自 己 的 产 业 中 定 出 分 来 为 燔 祭 , 就 是 早 晚 的 燔 祭 , 和 安 息 日 、 月 朔 、 并 节 期 的 燔 祭 , 都 是 按 耶 和 华 律 法 上 所 载 的 。
  4. 又 吩 咐 住 耶 路 撒 冷 的 百 姓 , 将 祭 司 利 未 人 所 应 得 的 分 给 他 们 , 使 他 们 专 心 遵 守 耶 和 华 的 律 法 。
  5. 谕 旨 一 出 , 以 色 列 人 就 把 初 熟 的 五 谷 、 新 酒 、 油 、 蜜 和 田 地 的 出 产 多 多 送 来 , 又 把 各 物 的 十 分 之 一 送 来 的 极 多 。
  6. 住 犹 大 各 城 的 以 色 列 人 和 犹 大 人 , 也 将 牛 羊 的 十 分 之 一 , 并 分 别 为 圣 归 耶 和 华 他 们 神 之 物 , 就 是 十 分 取 一 之 物 , 尽 都 送 来 积 成 堆 垒 。
  7. 从 三 月 积 起 , 到 七 月 才 完 。
  8. 希 西 家 和 众 首 领 来 , 看 见 堆 垒 , 就 称 颂 耶 和 华 , 又 为 耶 和 华 的 民 以 色 列 人 祝 福 。
  9. 希 西 家 向 祭 司 利 未 人 查 问 这 堆 垒 。
  10. 撒 督 家 的 大 祭 司 亚 撒 利 雅 回 答 说 : "自 从 民 将 供 物 送 到 耶 和 华 殿 以 来 , 我 们 不 但 吃 饱 , 且 剩 下 的 甚 多 。 因 为 耶 和 华 赐 福 与 他 的 民 , 所 剩 下 的 才 这 样 丰 盛 。 "
  11. 希 西 家 吩 咐 在 耶 和 华 殿 里 预 备 仓 房 , 他 们 就 预 备 了 。
  12. 他 们 诚 心 将 供 物 和 十 分 取 一 之 物 , 并 分 别 为 圣 之 物 , 都 搬 入 仓 内 。 利 未 人 歌 楠 雅 掌 管 这 事 , 他 兄 弟 示 每 为 副 管 。
  13. 耶 歇 、 亚 撒 细 雅 、 拿 哈 、 亚 撒 黑 、 耶 利 末 、 约 撒 拔 、 以 列 、 伊 斯 玛 基 雅 、 玛 哈 、 比 拿 雅 都 是 督 理 , 在 歌 楠 雅 和 他 兄 弟 示 每 的 手 下 , 是 希 西 家 王 和 管 理 神 殿 的 亚 撒 利 雅 所 派 的 。
  14. 守 东 门 的 利 未 人 音 拿 的 儿 子 可 利 , 掌 管 乐 意 献 与 神 的 礼 物 , 发 放 献 与 耶 和 华 的 供 物 和 至 圣 的 物 。
  15. 在 他 手 下 有 伊 甸 、 民 雅 民 、 耶 书 亚 、 示 玛 雅 、 亚 玛 利 雅 、 示 迦 尼 雅 , 在 祭 司 的 各 城 里 供 紧 要 的 职 任 , 无 论 弟 兄 大 小 , 都 按 着 班 次 分 给 他 们 。
  16. 按 家 谱 , 三 岁 以 外 的 男 丁 , 凡 每 日 进 耶 和 华 殿 按 班 次 供 职 的 , 也 分 给 他 。
  17. 又 按 宗 族 家 谱 分 给 祭 司 , 按 班 次 职 任 分 给 二 十 岁 以 外 的 利 未 人 。
  18. 又 按 家 谱 计 算 , 分 给 他 们 会 中 的 妻 子 、 儿 女 , 因 他 们 身 供 要 职 , 自 洁 成 圣 。
  19. 按 名 派 定 的 人 , 要 把 应 得 的 , 分 给 亚 伦 子 孙 , 住 在 各 城 郊 野 祭 司 所 有 的 男 丁 和 一 切 载 入 家 谱 的 利 未 人 。
  20. 希 西 家 在 犹 大 遍 地 这 样 办 理 , 行 耶 和 华 他 神 眼 中 看 为 善 为 正 为 忠 的 事 。
  21. 凡 他 所 行 的 , 无 论 是 办 神 殿 的 事 , 是 遵 律 法 守 诫 命 的 , 是 寻 求 他 的 神 , 都 是 尽 心 去 行 , 无 不 亨 通 。
   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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