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数记第18章

  1. 耶 和 华 对 亚 伦 说 : "你 和 你 的 儿 子 , 并 你 本 族 的 人 , 要 一 同 担 当 干 犯 圣 所 的 罪 孽 ; 你 和 你 的 儿 子 也 要 一 同 担 当 干 犯 祭 司 职 任 的 罪 孽 。
  2. 你 要 带 你 弟 兄 利 未 人 , 就 是 你 祖 宗 支 派 的 人 前 来 , 使 他 们 与 你 联 合 , 服 事 你 , 只 是 你 和 你 的 儿 子 要 一 同 在 法 柜 的 帐 幕 前 供 职 。
  3. 他 们 要 守 所 吩 咐 你 的 , 并 守 全 帐 幕 , 只 是 不 可 挨 近 圣 所 的 器 具 和 坛 , 免 得 他 们 和 你 们 都 死 亡 。
  4. 他 们 要 与 你 联 合 , 也 要 看 守 会 幕 , 办 理 帐 幕 一 切 的 事 , 只 是 外 人 不 可 挨 近 你 们 。
  5. 你 们 要 看 守 圣 所 和 坛 , 免 得 忿 怒 再 临 到 以 色 列 人 。
  6. 我 已 将 你 们 的 弟 兄 利 未 人 , 从 以 色 列 人 中 拣 选 出 来 归 耶 和 华 , 是 给 你 们 为 赏 赐 的 , 为 要 办 理 会 幕 的 事 。
  7. 你 和 你 的 儿 子 要 为 一 切 属 坛 和 幔 子 内 的 事 , 一 同 守 祭 司 的 职 任 。 你 们 要 这 样 供 职 , 我 将 祭 司 的 职 任 给 你 们 当 作 赏 赐 事 奉 我 。 凡 挨 近 的 外 人 必 被 治 死 。 "
  8. 耶 和 华 晓 谕 亚 伦 说 : "我 已 将 归 我 的 举 祭 , 就 是 以 色 列 人 一 切 分 别 为 圣 的 物 , 交 给 你 经 管 , 因 你 受 过 膏 , 把 这 些 都 赐 给 你 和 你 的 子 孙 , 当 作 永 得 的 分 。
  9. 以 色 列 人 归 给 我 至 圣 的 供 物 , 就 是 一 切 的 素 祭 、 赎 罪 祭 、 赎 愆 祭 , 其 中 所 有 存 留 不 经 火 的 , 都 为 至 圣 之 物 , 要 归 给 你 和 你 的 子 孙 。
  10. 你 要 拿 这 些 当 至 圣 物 吃 , 凡 男 丁 都 可 以 吃 , 你 当 以 此 物 为 圣 。
  11. 以 色 列 人 所 献 的 举 祭 并 摇 祭 , 都 是 你 的 , 我 已 赐 给 你 和 你 的 儿 女 , 当 作 永 得 的 分 , 凡 在 你 家 中 的 洁 净 人 都 可 以 吃 。
  12. 凡 油 中 、 新 酒 中 、 五 谷 中 至 好 的 , 就 是 以 色 列 人 所 献 给 耶 和 华 初 熟 之 物 , 我 都 赐 给 你 。
  13. 凡 从 他 们 地 上 所 带 来 给 耶 和 华 初 熟 之 物 , 也 都 要 归 与 你 。 你 家 中 的 洁 净 人 都 可 以 吃 。
  14. 以 色 列 中 一 切 永 献 的 都 必 归 与 你 。
  15. 他 们 所 有 奉 给 耶 和 华 的 , 连 人 带 牲 畜 , 凡 头 生 的 都 要 归 给 你 ; 只 是 人 头 生 的 , 总 要 赎 出 来 ; 不 洁 净 牲 畜 头 生 的 , 也 要 赎 出 来 。
  16. 其 中 在 一 月 之 外 所 当 赎 的 , 要 照 你 所 估 定 的 价 , 按 圣 所 的 平 , 用 银 子 五 舍 客 勒 赎 出 来 (一 舍 客 勒 是 二 十 季 拉 ) 。
  17. 只 是 头 生 的 牛 , 或 是 头 生 的 绵 羊 和 山 羊 , 必 不 可 赎 , 都 是 圣 的 , 要 把 牠 的 血 洒 在 坛 上 , 把 牠 的 脂 油 焚 烧 , 当 作 馨 香 的 火 祭 献 给 耶 和 华 。
  18. 牠 的 肉 必 归 你 , 像 被 摇 的 胸 、 被 举 的 右 腿 归 你 一 样 。
  19. 凡 以 色 列 人 所 献 给 耶 和 华 圣 物 中 的 举 祭 , 我 都 赐 给 你 和 你 的 儿 女 , 当 作 永 得 的 分 。 这 是 给 你 和 你 的 后 裔 , 在 耶 和 华 面 前 作 为 永 远 的 盐 约 (注 : "盐 "即 "不 废 坏 "的 意 思 ) 。 "
  20. 耶 和 华 对 亚 伦 说 : "你 在 以 色 列 人 的 境 内 不 可 有 产 业 , 在 他 们 中 间 也 不 可 有 分 。 我 就 是 你 的 分 , 是 你 的 产 业 。
  21. 凡 以 色 列 中 出 产 的 十 分 之 一 , 我 已 赐 给 利 未 的 子 孙 为 业 , 因 他 们 所 办 的 是 会 幕 的 事 , 所 以 赐 给 他 们 为 酬 他 们 的 劳 。
  22. 从 今 以 后 , 以 色 列 人 不 可 挨 近 会 幕 , 免 得 他 们 担 罪 而 死 。
  23. 惟 独 利 未 人 要 办 会 幕 的 事 , 担 当 罪 孽 , 这 要 作 你 们 世 世 代 代 永 远 的 定 例 。 他 们 在 以 色 列 人 中 不 可 有 产 业 ,
  24. 因 为 以 色 列 人 中 出 产 的 十 分 之 一 , 就 是 献 给 耶 和 华 为 举 祭 的 , 我 已 赐 给 利 未 人 为 业 。 所 以 我 对 他 们 说 : '在 以 色 列 人 中 不 可 有 产 业 。 '"
  25. 耶 和 华 吩 咐 摩 西 说 :
  26. "你 晓 谕 利 未 人 说 : '你 们 从 以 色 列 人 中 所 取 的 十 分 之 一 , 就 是 我 给 你 们 为 业 的 , 要 再 从 那 十 分 之 一 中 取 十 分 之 一 , 作 为 举 祭 献 给 耶 和 华 。
  27. 这 举 祭 要 算 为 你 们 场 上 的 谷 , 又 如 满 酒 醡 的 酒 。
  28. 这 样 , 你 们 从 以 色 列 人 中 所 得 的 十 分 之 一 , 也 要 作 举 祭 献 给 耶 和 华 ; 从 这 十 分 之 一 中 , 将 所 献 给 耶 和 华 的 举 祭 归 给 祭 司 亚 伦 。
  29. 奉 给 你 们 的 一 切 礼 物 , 要 从 其 中 将 至 好 的 , 就 是 分 别 为 圣 的 , 献 给 耶 和 华 为 举 祭 。 '
  30. 所 以 你 要 对 利 未 人 说 : '你 们 从 其 中 将 至 好 的 举 起 , 这 就 算 为 你 们 场 上 的 粮 , 又 如 酒 醡 的 酒 。
  31. 你 们 和 你 们 家 属 随 处 可 以 吃 , 这 原 是 你 们 的 赏 赐 , 是 酬 你 们 在 会 幕 里 办 事 的 劳 。
  32. 你 们 从 其 中 将 至 好 的 举 起 , 就 不 至 因 这 物 担 罪 。 你 们 不 可 亵 渎 以 色 列 人 的 圣 物 , 免 得 死 亡 。 '"
   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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